书中故事情节,可能只能给4.5星,但是加上政治意义,就成了准5星的经典。本书值得二刷、三刷。
忘了在哪个排名中看到,这本书在美国的小说中排名第一,是美国中小学必读经典文学。看到书名时,我立即和看过的好莱坞商业片联系起来,以为是成年人的谋杀案。没想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6岁的小女孩斯科特,从上小学前开始记录周围的生活,尤其是小镇上的大事件,通过孩子的眼睛来看世界,讲述了孩子的成长(思想)的变化。这本书作为中小学教材,有浓重的政治色彩,文中不止一次提到,小学生都知道Thomas Jefferson的独立宣言写到“人人生而平等”,是美国立国之本。让我觉得难过的是,社会上只有少数人相信“人人生而平等”,并为之奋斗,而大大小小的bias无处不在,造成的影响可大可小。尽管这一小撮人为了“平等”努力奋斗了一百多年,歧视(包括种族歧视)依然普遍存在,尤其在美国南方。国内很多博文甚至官文介绍这本书的时候,都说是家庭教育图书的经典,其实这本书家庭教育给小孩带来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但这本书主要想表达的是歧视带来的危害,主线是种族歧视,夹带了很多私活(其他方面的歧视/bias),比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怪人拉德利因为常年不出门而遭到歧视。
从歧视出发,三年级小学生在实事讨论课上,对二战进行了讨论,无论出身背景如何,小学生们都一致表示德国乃至欧洲的犹太人real惨,讽刺的是,他们却无视了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对黑人的迫害。“小学老师”又不失时机的对小学生进行政治教育,讨论了民主与独裁,“小学老师”用实例给小学生们科普了一下“独裁”带来的人道灾难,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悲剧,是因为德国是独裁国家。此处敲黑板!!我以前看过有些印象,德国在二战前是民主国家,于是我特意查阅了资料,纳粹党上台前,1918-1933,是魏玛共和时期,这段期间德国采取民主制。有文章说,在纳粹党上台前,德国的民主制度已经土崩瓦解,也有文章说,正是因为德国的民主制度,造成了纳粹党有机会上台。无论如何,小学老师不失时机宣扬了一下美国的民主制度,大概就是“生活在美国,你就偷着乐吧”。
这个故事发生的小镇,在阿拉巴马和密苏里交接的地方,归属阿拉巴马。对于阿拉巴马,我第一印象就是电影情迷阿拉巴马,矮个子女神Reese Witherspoon主演的爱情电影,给阿拉巴马添上了一份浪漫色彩,其实从电影中也能看出来是个非常村的地方,人很rude。而实际上阿拉巴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这两个州至今都非常穷,因为穷而治安很差,比这些更可怕的是,思想落后。南方这几个州特别有趣,各有各的特色,还都互相看不上眼,觉得自己州比别的州好。书中外来的小学一年级老师,觉得比当地的老师前卫。讽刺的是,律师家的黑人保姆,却比学校里的老师更有文化,更懂得教育小孩。
主人公斯科特是个6岁小女孩,有个10岁的哥哥,日常就是取笑邻居怪人阿瑟.拉德利。两个孩子的妈妈因难产去世,他们的爸爸阿迪克斯是个年近50的律师,家里有个黑人保姆帮忙照顾孩子。阿迪克斯是home school长大的,后来读了法学院,他的弟弟也是home school,后来做了医生。看到他从法学院毕业后回到这个人口稀少并且一半人都能扯上亲戚关系的小镇,我就开始为他的职业生涯感到担心,这种小镇需要律师么?不出所料,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case,直到遇到贯穿本书的这个案件。这个案子,从本书开始,主人公6岁,官司一直打到9岁。主人公的哥哥,从小孩子进入青春期。
前边大半本书都是在为上庭那一刻做铺垫,即使没有时间读全书,也强烈建议大家读一读上庭那几章,太精彩了。在上庭前,并没有详细的介绍这个案子,神秘效果拉满。直到上庭那一刻,才随着阿迪克斯精彩的辩论,事情的真相逐渐呈现出来。原告是当地一个不学无术的无赖,被告是他家附近的一个残疾黑人汤姆。原告说被告强奸了他的女儿,被他逮个正着。于是和他女儿指控被告,他女儿声泪俱下的讲述了如何被强奸。而事实是,这家无赖女儿经常找汤姆帮忙干体力活,内心寂寞耐难,有一天找借口叫汤姆进屋帮忙,对汤姆实行强暴,汤姆一直拒绝,被无赖回家撞见,汤姆借机逃跑。无赖报警找来警长把汤姆抓了起来。即使是强奸罪,也不致死,但是在那个年月,黑人强奸白人,如果罪名成立,就会被叛死刑。然而,即使真相一目了然,陪审团还是给出有罪的判决。当时的大环境就是歧视黑人,陪审团是当地的老百姓,很难避免对黑人的偏见。但小镇上也有明事理的人,可是他们是极少数,也并没有被选入陪审团。汤姆的老板很了解他,知道他是心地善良勤劳的人,在法庭上即使被判藐视法庭,也要为他说句公道话。但这些人都是少数。刚刚看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还说,如果科技进步,DNA可以证明汤姆并没有犯罪,摄像头也可以证明谁在说谎。然而,看到后边,我才知道杀死汤姆的不是法律,而是歧视。即使科技再进步,依然会杀死知更鸟。
阿迪克斯的辩论非常精彩,但在辩论前期,也进行了很多心理战,把无赖父女的粗鄙和无知暴露于众。我在看这段的时候,觉得有些胜之不武,明明不进行心理战,已经有的证据足够证明父女俩说谎,为什么还要侮辱对手多此一举呢?然而看到判决的结果,我可能还是too young too naïve了。有时候即使是正义的有道理的,未必得到好的结果,而为了得到好的结果,我们必须在方式上采取各种手段,即使过程并不美好也是可以原谅的。我想起来2020年底美国大选,左派以微弱的选票赢得了总统位置,川普投诉选票有假,我记忆中,右派才是频繁做假的吧?
当阿迪克斯轻描淡写的说出,“汤姆死了”,我觉得很揪心。这个残疾人,因为他的善良,被坏人恩将仇报,失去了生命。我们是否还要做个善良的人呢?我第一次心里画上了这样的问号。
看到汤姆死后,无赖依然骚扰汤姆遗孀以及帮助过汤姆的人的时候,我真心愤怒,希望他得到报应。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想不到,本书结局,报应真的来了,看到这里,我本应该非常开心,但不禁有些难过,为什么要搭上无辜的善良人的生命呢?为什么只能等老天来惩罚他,法律却没有办法伸张正义。
斯科特的哥哥杰姆,在本书一开始还是个小屁孩,带着妹妹去骚扰隔壁怪人,面对说他们爸爸坏话的讨厌的老妇人,杰姆狠狠的用他的方式表达愤怒和反抗。随着时间流逝,杰姆长大,周围发生的一切让他认识到了“阶级”的概念,人并不是生而平等的,而是有阶级的,有的人和他们一样,一出生就住在house里,有些人住在树林里,有些人住在垃圾场,还有黑人。和他对比的,是斯科特,依然天真的认为人人平等,或许这就是从天真到成熟的蜕变。杰姆虽然认识到人是有阶级的,但是和斯科特做出一样的选择,是出于善良。当你看清这个世界的丑恶之后,你依然可以做出选择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一个女孩在书评中留下了有趣的评论,“阿迪克斯,我要嫁给你!”还挺有趣的,这本书中,阿迪克斯是当之无愧的英雄,非常勇敢、智慧,即使全世界都和他说他做错了,但是他内心是非常坚定的,他知道自己是对的,即使连家人(妹妹)都不支持他,他依然坚定做自己认为是正义的事。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把自己代入到这个50岁左右丧偶中老年人的角色,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备受争议的律师,我只有不断鼓励自己不断给自己打气,才能坚持正义。“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可能也不确定是否官司会赢,但是他要给鼓励自己,所以在官司输了等待上诉期间,他不断鼓励自己,鼓励汤姆,也鼓励孩子,赢的几率很大,并且,他不愿去想象输的后果----汤姆可能被处以绞刑,就仿佛在悬崖上走,不愿意歪头看悬崖下边,因为一看就产生了恐惧,从而增大掉下去的概率。
除了主线,书中还有其他的亮点,比如讽刺了学校的教育,小学一年级老师对斯科特说,你爸不应该教你读书写字,这样就影响到上课老师的教学了。于是小女孩就很困惑也很委屈,谁教的不一样呢?不都是学会了么?而且她的律师爸爸没时间教她,是黑人保姆教的。特别有意思的是,之前在论坛上就看到过几次妈妈抱怨过同样的事,华人家庭的小孩在上小学前都学会了很多知识,尤其是数学方面领先于其他族裔,结果去公立小学读书,小朋友就被老师严厉批评了家庭教育。想不到过了快一个世纪,教育依然存在很大弊端。当然,也有可能是种族歧视从非裔转移到了亚裔,亚裔小孩学前教育好,引发了别的族裔的嫉妒。
另外一个亮点是,杰姆在报复老妇人后,被要求每日去给她读书,阿迪克斯知道她时日不久了,让杰姆去读书,一方面是帮助老妇人分散精力,临终前少一些痛苦,另一方面是为了帮助杰姆成长,认识死亡,成为一个善良有爱心的人。死亡,是每个人人生的必修课。无论好人or坏人,伟人or普通人,都要经历这一课。
想避免杀死知更鸟,科技进步只能起辅助作用,但最重要的是社会变得更文明。消除歧视的方法,是尊重别人,接受多元化,要做到这些,就先要open mind。“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